加强电梯安全监管
民革泉州市委员会在《关于加强对“问题电梯”管理的若干建议》中提出,严把行政许可准入关,严格执行行政许可退出制度。各质检部门要加强对电梯市场的质量监管,确保售出的电梯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防止劣质电梯流入市场,投入使用。对未进行年检或超过年检有效期的,要责令整改,拒不进行年检的可停止其使用。发生电梯事故的,要严厉追查,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设立居民区住宅电梯维修专项资金,确保电梯维护费用。
民盟泉州市委员会在《关于建设泉州市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议》中提出,搭建电梯安全公共服务中心,逐步扩大电梯安全公共服务范围,为社会公众提供电梯公共安全相关的各类服务。在现有的电梯监管部门、检验机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等遴选一些高素质、高技术的人才,纳入泉州公共安全电梯专家组,逐步建立一支完全第三方的电梯专业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能够对电梯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的实际情况开展评价,为政府提供电梯安全相关的意见建议。
聂泳忠委员在《关于建设泉州市电梯安全智能监管预警平台的提案》中建议,政府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民间资金投资建设“泉州电梯智能监管预警处置平台”,构建电梯故障在线预警、即时救援大数据平台,建立信息共享、调度灵活、救援科学、处置及时的工作模式,提高泉州电梯事故防控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